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替硝唑片、格列喹酮片两个药品均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03”,证券简称“以岭药业”)于2022年4月6日、4月7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9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胶囊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颗粒被该方案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